上班意外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关键要看是否满足《工伤保险条例》关系工伤认定的规定。
一、48小时抢救无效死亡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
对“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为工伤主要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认定:
1、死者是否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
2、是否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依据劳社部函〔2004〕256号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这里“突发疾病”包括各类疾病。“48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
3、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况,“48小时内”是硬指标,如超过48小时,那么患者的疾病就不是突发性疾病,按规定就不能视同为工伤。
二、陪客户喝酒死亡算不算工伤
不算。原因在于:
1、喝酒并非正常的工作范围。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为工伤。本案中,陈某是为了洽谈业务的需要,并接受公司经理安排陪客户吃饭、喝酒,在一定程度上是为了工作的需要而喝酒,似乎符合工伤认定的标准。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及人民法院认为,在认定工伤时不能无限制地扩大“工作原因”的范围,且喝酒也并非开展工作、洽谈业务的必然要求,不能将喝酒视为正常的工作范围。
2、醉酒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即便职工遭受伤害的情形,符合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标准,但如果职工具有醉酒或者吸毒等情形的,依法也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因此,即便是陪客喝酒是因为工作的需要,但如果因醉酒导致死亡的,依法也不能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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