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申请专利费用减免
(一)在提出申请的同时请求减缓的,申请被批准后可以一并减缓五种费用。在申请之后请求减缓的只能请求减缓除申请费以外的尚未开始交纳的其它四种费用。除申请费以外,减缓其它费用应当在该费用应当缴纳的期限届满前2个月提出。
(二)申请专利缴费确有困难的,可以请求专利局减缓申请费、审查费、维持费、复审费以及批准专利后前3年的年费。其它各种费用不能减缓。
(三)费用减缓请求由专利局审批。个人申请最多批准减缓85%,两个人以上或单位申请最多批准减缓70%。提出减缓请求的,可按已批准的减缓数额缴费(个人缴15%,单位或两个人以上的缴30%)。
二、专利费怎么在网上交费
(一)打开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并且按照使用指导对电脑进行配置。
(二)输入用户账号、密码、验证码,最后点击登陆对外服务。点击网上缴费,然后点击以国家申请号缴费。
(三)输入申请号,点击查询。确认申请号所对应的发明名称与缴费清单是否正确(清单中需要选择的缴费内容以具体收到的缴费通知书为准,刚提交的发明专利申请是不需要缴纳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的,因此如果有这一项可以不选),然后填写缴费人姓名。
如果只有这一个专利点击确认即可,如果还有其他专利需要一起缴费,点击继续添加。
(四)如果有常用人信息,选择常用收件人信息;如果没有填写收件人信息即可。这个收件人主要是要接收缴费发票的。最后点击生成订单。
(五)确认订单信息,点击确认交款。进入网上支付页面。最后根据实际情况点击支付已完成或付款遇到问题。
(六)如果是付款遇到问题,选择我的订单,在订单状态中选择支付失败,点击查询,即可看到当前支付失败的订单。如果支付失败,支付失败的订单无法继续支付,需要从第3步开始,重新进行缴费。如果支付已完成,选择选择我的订单,在订单状态中选择已支付,点击查询,即可看到当前支付成功的订单。接下来等待邮局的发票邮件即可。
三、专利费用
非减缴情形
(一)未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收费减缴请求书的;
(二)收费减缴请求书未签字或者盖章的;
(三)不符合前述规定的可减缴费用的范围或者不符合前述的减缴条件的;
(四)收费减缴请求的个人或者单位未提供前述证明材料的;
(五)收费减缴请求书中的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或者发明创造名称,与专利申请书或者专利登记簿中的相应内容不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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