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征地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有效吗
无征地批文的拆迁协议无效。
若无征地批文,即属于非法征地行为,即便签署相关协议,仍可依法维护权益。
以下土地需经国务院批准方可征收:
(1)基本农田;
(2)基本农田外耕地超35公顷者;
(3)其他土地超70公顷者。
除上述情况外,其余土地则由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批准,并向国务院备案。
国家征收土地时,须依法获批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布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在公告期内,携带土地权属证书至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拆迁征地需要评估公司审核吗
根据法规,房地价评估机构的遴选可由征户协商指定;如达不成协议,则采取多数决、随机选等方法确定,详细规则由省级、自治区及直辖市规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保持独立性、客观性与公正性,任何人不得对其进行干扰。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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