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权转让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股权转让的诉讼时效是三年的时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股权转让是否要清算
股权转让不需要清算,股权转让并不属于清算的范围中,所以股权转让只需要转让方和受让方进行协商约定即可,在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后,即可携带相关的材料到工商管理部门进行股权的变更。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三、股权转让应注意法律问题包括哪些方面
股权转让应注意法律问题包括以下方面: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要注意应当向公司和其他股东告知拟受让人和拟转让价格条件,并征求其是否同意转让的意见。
2.转让股权的要注意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请求转让人将转让股权价款用于补足出资的。
3.名义股东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将股权转让的,实际出资人可按照约定请求名义股东赔偿其因股权转让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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