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钱被强制执行名下没有任何财产会坐牢吗
1、经法院查明,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可被执行的财产,可以裁定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恢复执行能力后再予以执行,被申请人不会被判处刑事处罚。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二、被执行人名下没有财产,债权人还能怎么维权
债务纠纷在现在是很常见的纠纷,通常债务人在债务期满后未及时履行还债义务的话,债权人可自行讨债,若是债权人自己无法成功讨债的,就只能借助法院的力量。法院可根据证据(借条等)来支持债权人的主张,判决债务人依法还债;若债务人依然拒不还债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但是强制执行,很多人认为如果债务人名下没有财产,强制执行就完全没有用,但其实不是这样,如果人人都能以名下无财产来躲避强制执行,那么法院的执行力还如何体现呢?所以,即使看起来债务人名下没有财产,法院也还是可以做到以下几点,来最大程度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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