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车撞人全责保险公司如何赔偿车祸责任
开车撞人全责保险公司的赔偿流程:
1.发生车祸等保险事故后,投保人应该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
2.保险公司会安排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调查,主要是对现场的车祸车辆定损;
3.投保人携带身份证前往保险公司线下营业厅,在理赔窗口办理理赔业务,将事故证明和医疗凭据等理赔材料交由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审核。保险公司受理之后,会第一时间作出审核;
4.投保人只需等待保险公司审核完即可领取理赔金。
二、开车撞人保险索赔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交通事故保险索赔所需材料如下:
1.保险单原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复印件、驾驶证、行驶证、营运许可证或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
2.事故证明,包括交通事故证明、事故证明、火灾责任证明等相关事故管辖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法律法规认可的事故证明;
3.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或仲裁书、损失清单、第三方财产损失修理发票或交通事故经济赔偿凭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收据;
4.涉及第三方人身伤亡的,还应提供医疗费用发票和费用清单;住院病例和诊断证明;转院、出院证明;伤者和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伤者伤残鉴定;伤者、被抚养人伤亡状况证明原件;残疾器具证明及票据;死者死亡证明、销户证明、尸检证明、火化证明;交通费、住宿费票等。
三、开车撞人应如何定罪
开车撞人的应该怎么处罚:
1.一般情况下,由交管所根据相关原则认定双方的事故责任,再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即可;
2.但如果机动车一方导致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严重事故的,应当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处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章 简易程序 第二十四条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当事人无法及时移动车辆影响通行和交通安全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具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处理。\n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陈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道路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本规定第六十条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n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并现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注明情况。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