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只要是双方出于真实意思表示自愿签订的,且内容合法,夫妻二人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也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只要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就受法律保护。如果离婚协议书中存在限制一方人身权的内容,如约定离婚后一方多长时间内不能再婚的,则该条款就是无效的。
一、婚内协议孩子抚养权是否有法律效力
婚内财产协议不可以写孩子抚养权。因为一般不能通过财产约定书,来约定孩子抚养权归属,这种协议条款是没有效的,也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子女的抚养权只有在离婚的时候,在离婚协议书上约定才具有法律效力,在婚内或婚前签订的抚养权协议,都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而婚内财产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内容合法的话,就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的,对签约的双方都有约束力。
婚内财产协议的约定可以由双方自行协商签订,也可以在签订后将婚内财产协议进行公证。夫妻对财产关系的约定,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双方按照约定享有财产所有权,以及管理权等其他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二、如何变更离婚协议书?
针对不同的情况,离婚协议书的变更方式也是不同的:
(一)办理离婚登记前,如何变更离婚协议书?
在办理离婚登记前,离婚协议书是没有生效的。夫妻可协商变更离婚协议书,也就是签订新的离婚协议书;如果夫妻一方想变更离婚协议书,而另一方不同意的,那么想要变更的一方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就行了,因为只要不登记离婚,离婚协议书就是无效的。
(二)办理离婚登记后,如何变更离婚协议书?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根据此条我们可以看出,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如果发现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可以诉至法院请求撤销或变更。
三、离婚协议书在几年后会失效
离婚协议书并不会因为经过了几年而失效。它是集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抚养关系为一体的综合书面约定。离婚协议应当具体区分成立和生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完全自愿的前提条件下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从签字之日起成立;但是,离婚是要式法律行为,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履行离婚登记手续,离婚才能完成,因此,只要是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的离婚协议,就是有法律效力,不受时间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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