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师执业证书补发申请表(不得要求其他单位在申请表上盖章确认相关事实),原件,2份
2、在省辖市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原件、复印件,1份
3、身份证,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4、同底版近期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医师执业证书补发申请表贴2张,执业证书贴1张),原件,3份
说明:
1、如委托办理,申请人提供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
2、办理医师集体变更注册的,提供医疗机构介绍信(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要求:
1、申请材料按照顺序排列提交(不装订);
2、所有申请材料须A4纸打印或复印,其中表格须正反双面打印;
3、申请表格填写内容可打印或手写,内容应完整准确(无具体内容的空格处可填“无”或“/”)、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确须修改的,申请人应在修改处盖章或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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