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辩护律师的权益有:
1、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权利:
2、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权和会见通信权:
3、调查取证权:
4、审查起诉阶段提出辩护意见权:
5、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权:
6、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权利等。
一、审查起诉阶段家属可以会见嫌疑人吗
审查起诉阶段家属会见嫌疑人可以,在审查起诉阶段,家属作为辩护人的,经过检察院的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犯罪嫌疑人会见。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二、亲友被公安机关羁押该如何去办
亲友被公安机关羁押的,可以委托律师为亲友提供法律帮助。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第三十九条第一、三款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三、案件在侦查阶段的,律师可以阅卷吗
案件在侦查阶段的,律师不可以查阅案件。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也就是说,律师只能在起诉阶段查阅案件材料,在侦查阶段不可以进行查阅,只能按照相关规定与犯罪嫌疑人进行会见或者通信,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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