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到期未按时交房算违约。关于合同违约,值得注意的是:
(一)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未支付价金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三)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四)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五)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六)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七)约定违约金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八)有定金的: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一、装修合同的违约金是多少
具体的违约金可以与装修公司自由约定,可以约定一定金额,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装修合同签订前“七项原则”
(一)应查看装饰公司是否有工商营业执照;
(二)应查看装饰公司是否具有资质证书;
(三)应让装饰公司先出设计草图;
(四)考察装饰公司用的是否是本市工商局颁发的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五)除签订合同以外,还需要有第三方认证,如果装饰公司没有办理这方面事情,您可要谨慎;
(六)审核报价,看一看装饰公司执行的是否是本市行业指导价,否则不要轻易签订;
(七)询问装饰公司施工期间他们自己是否有质检员到施工现场巡检,能否提供质检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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