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劳动纠纷处理流程中的调解如何进行
劳动纠纷调解程序:
1.当事人向当地仲裁委申请,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2.调解委员会在收到调解申请后,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受理并通知当事人;
3.就争议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事实进行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举证责任】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条件有哪些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当事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
2.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是与劳动权利义务有关的劳动争议;
3.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申请仲裁人应为劳动争议的当事人;
5.提交书面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
三、劳动纠纷调解的基本原则
调解劳动争议原则包括事实清楚原则、自愿原则、合法原则。事实清楚原则是指调解应当在调查清楚的情况下进行。自愿原则是指调解应当尊重该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合法原则是指调解程序要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举证责任】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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