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确认离婚证已丢失的话可以拿着户口本原件、本人的身份证、户近期免冠照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进行办理。如果果户口本上没有注明离婚的需要先去公安户政部门登记提交材料申请办理。也可以手持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到民政部门申请补办。双方当事人也可以手持相关材料,一起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进行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离婚证丢失怎么办复婚
首先,你要拿着当时的离婚协议书、户口本、身份证,去补办一个离婚证。
注:这几样东西,离婚协议书是最重要的,如果丢失了,你可以要民政部门(双方离婚的地方)去查找,离婚协议一式三份,民政局留有一份。找出来后补办一份离婚协议书,然后补办离婚证。
等这些都补齐了,拿着双方的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去办复婚手续。
复婚需要的材料
当事人复婚,男女双方应持以下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三)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恢复夫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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