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问题,是最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关切的社会热点问题之一。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相关法律条文规定,离婚证遗失或者毁损的是可以补办的。补办离婚证所需材料有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如果户口本上没有注明离婚的,还要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该制度的规定,是保障离婚双方当事人合法民事权益的具体体现之一。
离婚证丢失可以异地补办吗
一、离婚证丢失可以异地补办吗
1、离婚证丢失不能异地补办。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具体的规定是需要到原来的地方进行相关的补办程序,规定是必须在原发证机关或者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因此建议您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人帮忙办理。
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有条件的省份,可以允许本省居民向本辖区内负责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
二、离婚证丢了再婚怎么办结婚证
1、应选择去当时办理离婚登记的民政局补办离婚证或者开具加盖查档专用章的婚姻状态证明。
2、当事人因《离婚证》丢失而需证明夫妻关系的,应持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二寸近期免冠照片,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3、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情况属实的,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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