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房产,在贷款未还清之前,其房产档案中一直有抵押登记的记录,是不允许买卖的。按照相关规定,对于银行贷款未还清的房产,只有将剩余房贷还清后,才可以出售。
如果房主有足够的金额可以还清贷款,结束抵押,那问题就非常简单。卖方手头资金不足,也可以利用已有的抵押物,比如其他房产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用抵押贷款偿还剩余按揭贷款,等买家结清房款之后,再用房款偿还抵押贷款。如果买家是全款的话比较好办,直接向贷款银行申请提前还款,将房子解除抵押。还有就是将现有剩余贷款转给新的买房人,这种方式最重要的事取得贷款银行的同意,通常很多银行不愿意中途更换债务人,同时如果买房的人不想在现有贷款银行办理贷款,还会涉及到跨行转按揭。
律师补充: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在此提醒各位购房者,买房有风险,交易需谨慎!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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