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单位因合并、分立、撤销、破产或者解散而终止的,应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办理要件:
1、单位提交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书面申请报告;
2、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撤销、解散或破产的文件,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的文件,工商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和注销工商登记等文件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办理流程: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公积金中心审核资料→经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办理注销登记→单位到受托银行办理注销登记。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即办。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场所:
阿克苏城区内单位在阿克苏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公积金窗口办理;各县单位在各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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