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开户
新建立的单位,自建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办理地点:阿克苏市南大街信诚大厦B座3楼地(市)直管理部办理;各县单位在各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
办理所需资料:
1、《阿克苏地区住房公积金存款单位登记表》(一式三份);2、《阿克苏地区住房公积金存款汇缴清册》(一式三份);3、单位的书面开户申请报告原件(留复印件一份);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留复印件一份);5、需开户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办理流程:单位提交要件材料到中心管理部、窗口领取并按要求填写《阿克苏地区住房公积金存款单位登记表》和《阿克苏地区住房公积金存款汇缴清册》公积金中心审核资料经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办理缴存开户登记单位到受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账户的设立手续。
二、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
单位或员工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应提供相关证明,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地点:阿克苏市南大街信诚大厦B座3楼地(市)直管理部办理;各县单位在各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
办理所需资料:
单位办理信息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1、单位提交信息变更书面申请报告;2、单位变更后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留复印件一份);3、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职工办理信息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1、《阿克苏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本信息变更表》(一式二份);2、职工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到中心管理部、窗口领取并按要求填写《阿克苏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本信息变更表》公积金中心审核资料经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办理信息变更单位或职工到受托银行办理信息变更。
三、单位注销登记
单位因合并、分立、撤销、破产或者解散而终止的,应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办理地点:阿克苏市南大街信诚大厦B座3楼地(市)直管理部办理;各县单位在各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
办理所需资料:
1、单位提交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书面申请报告;
2、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撤销、解散或破产的文件,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的文件,工商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和注销工商登记等文件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公积金中心审核资料经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办理注销登记单位到受托银行。
新建立的单位,自建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办理地点:阿克苏市南大街信诚大厦B座3楼地(市)直管理部办理;各县单位在各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