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警察一般查盗窃是通过进行立案侦查,通过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证据认为需要逮捕的,会对嫌疑人实施逮捕。
2、公安机关侦查结束后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会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首先要勘查现场。接到报案人的报案,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开始初查,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采取询问、查询、勘验、鉴定和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被调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然后提取证据。物证以作案人在现场可能接触过的触及物为主,以及作案人在现场遗留的其他物品,这些物证从现场提取之后还要经过实验室处理,才能显现其上的潜在手印、手套印等重要物证。然后损失财物分析。根据被盗人的陈述和现场分析,进行分类登记失盗物品,作为破案后量刑的参考。最后现场访问。通过对失盗人和周围群众的调查了解以及调取视频资料,以进一步获取证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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