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的厂房政府拆迁如何赔偿
承租的厂房被政府征收拆迁的,承租人可以获得停产停业损失赔偿、搬迁安置费用等赔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对拆迁补偿不满意,该怎么办
实际中,对拆迁补偿不满意的要按照以下处理:
首先,先不要签订任何拆迁安置协议。
因为拆迁安置协议属于合同,一旦基于自主的意思签订之后,意味着双方都要受契约的限制,即使事后反悔,到时候可能还得承担违约责任,最终将导致得不偿失的后果。
所以,既然对拆迁不满意,那么建议现在最好不要签订任何拆迁安置协议。
其次,提起行政裁决或行政复议,重新制定拆迁补偿方案。
实践中,如果对政府提出的拆迁补偿不满意,那么可以及时提起行政裁决或行政复议,一般地,要在拆迁补偿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并且,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提出重新制定拆迁补偿方案,还可以从中提出自己的主张。
最后,可以至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般来说,如果是跟开发商因拆迁补偿起纠纷的,那么便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赔偿纠纷。不过,即使是跟政府部门起的纠纷,也可以通过起诉处理。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政府对承租的厂房进行征收拆迁时,承租人可以获得停产停业损失;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等赔偿。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文书推荐:租房合同样板打印最新出租房屋合同范本车牌租赁协议无偿使用租赁合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
全文82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