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侵权责任如何认定
时间:2023-05-07 20:14:39 21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的认定以无形的“知识”为客体,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的认定是审判实践中的一个难点,理论界对此也存在争议。侵权行为的认定是被告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以及应承担何种民事责任的重要依据。这也是知识产权侵权责任构成的关键环节之一。对于人民法院来说,是法官通过民事诉讼程序确认被告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在原告和被告的庭审中,通过举证、质证和证据判断,确定侵权行为,根据《知识产权法》的规定和个案的情况,我们应着重考虑以下几个因素:。审查权利的效力是法官受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后首先要做的工作,它体现了对知识产权的法律审查,因为只有合法的权利才是受法律保护的权利。要审查一项行为是否侵犯知识产权,首先要审查该项权利的有效性。比如,审查著作权的内容是否合法,是否在保护期内,侵权发生时专利权是否有效,商标权是否合法等等。在实践中,这种审查方式简单易行,因此在审查方式上,法官可以主动进行审查。例如,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非法作品不受法律保护的原则。在著作权侵权案件中,在涉及作品内容是否被禁止的问题上,被告往往不作这样的辩护,因为一旦作品被认定为非法作品,原告的主张就无法得到支持,被告可能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因此,原告和被告都可以避免这个问题。如果法官不主动审查,很难准确认定整个法律关系;同样,在专利、商标等各类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法官也应主动审查权利的有效性

除原告权利的有效性外,诉讼标的或来源是否合法也属于审查范围。首先,知识产权是一项民事权利,权利人可以在法律的范围内自由行使其法定权利。权利人不仅可以自行行使权利,还可以通过授权、转让、继承等方式将权利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他人,他人可以将权利投入生产、交换领域以获取利益。如果被告能够证明自己具有合法来源权,根据法理和知识产权法的规定,不能认定为侵权。第二,权利的行使除了受债权人主观意志的控制外,还有超越债权人主观意志的权利。尤其是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智力成果,对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如果权利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绝对垄断或不公开成果,以获取更多的利润,将不利于社会进步。因此,法律对知识产权也作了一些限制,主要体现在对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强制许可等方面的限制;对专利权的限制,如提前实施、临时转移、非营利许可等。同时,应当注意的是,商标权不存在上述权利限制。如果被告的行为受到法律的规制,也可以认定为具有合法权利来源的行为,不属于侵权行为。审查被告的财产或行为是否与原告权利的构成要件相同或相似。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法官在作出相同或者近似的判决前,通常会将被告的侵权客体或者行为与原告的权利客体进行比较,而对于比较复杂的侵权案件,如文字作品、艺术品等,以及利用侵犯商业秘密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进行技术比较,侵犯专利权和技术含量较高的知识产权案件,一般需要依靠专家或专业鉴定机构来判断身份。当两个案件的构成要件完全相同时,最好作出相同的判决,从而确定侵权行为。但如果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判断就困难得多。在这种情况下,同一部分应当独立审查其是否具有独创性,是否可以作为独立的知识产权客体加以保护。如果同一部分具有独创性,就意味着可以构成知识产权客体,也可以认定其具有相同的性质,成立侵权行为来判断其相似性。这种侵权行为的特点是构成要件不具有创造性。相反,它稍微改变了他人的智力成果,并做出了一些非实质性的改变。其目的是为了避免与他人拥有相同的知识产权,以隐蔽的方式占有他人的知识成果。在作出这种判断时,应当根据不同的案件类型,适用不同的判断标准。对于侵犯商标权、侵犯知名产品名称、包装装潢、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侵犯商号权、侵犯著作权等类型的侵权案件,由于该类产品具有直观的特点,判断一般是以普通人的眼睛为标准;侵犯软件著作权、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专业侵权案件,应当采用普通专业人员的判断标准。因为在这些案件中,侵权人对他人权利中的某些因素进行了一些非创造性的改变,这是普通消费者所看不到的,行业内的普通技术人员自然会联想到,侵权产品与原技术具有本质上相同的效果。如果两者之间没有实质性的变化,应认定其具有相似性,成立侵权判决。不以过错作为侵权行为认定的要件。在民事侵权的一般理论中,行为人的过错是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之一。在这一理论的影响下,我国1992年《专利法》规定了善意使用原则,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生产、销售的专利产品的使用或者销售不视为侵权

全文1.8千字,阅读预计需要7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侵权责任 最新知识
针对知识产权侵权责任如何认定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知识产权侵权责任如何认定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