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益的诉讼时效期间,法律规定为三年。
具体来说,若相关方(如网友等)知悉或本应知悉其权益受损以及侵权者之日起算,则需在此期限内即三年之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否则,若超出此三年诉讼时效期间,人民法院通常将不再提供相应权益保护,除非自权益受损之日起已经超过二十年,又或是存在特殊情形下,人民法院可视申请人的申请而决定适当延长保护时间。
因此,建议相关方在知悉或本应知悉自身权益受损之日起三年内及时采取措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若超过三年诉讼时效期间,则可能面临无法通过法院强制执行追回借款的困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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