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办理手续具体如下:1、发起取保候审的申请。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或其指定的法定代理人及代理律师等,享有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权利。2、取保候审的决定。公安部门或者人民检察院及法院在收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之后,会在7日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取保候审的答复。3、执行取保候审。公安部门是取保候审的执行部门,在执行时,应该向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取保候审决定书的宣读。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4、取保候审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律师办理遗嘱见证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1、委托合同的签订
委托律师见证,应当由当事人(立遗嘱人)亲自与律师事务所签定委托见证合同,并签署授权委托书。
律师事务所受理立遗嘱人的委托后,应指派两~三名律师进行见证。
2、材料交接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各类证件(包括但不限于:公民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社团法人登记证照),以及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各类资料文件。
甲方应对其提供的所有证件、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一切责任。
3、律师审查工作
见证律师对委托的见证事项作下列审查:
(1)立遗嘱人的身份、主体资格、以及民事权利能力;
(2)立遗嘱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和精神状况,是否能够正常交流,是否能够理解律师谈话以及遗嘱文件的内容,是否能够清楚表达意见;
(3)立遗嘱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和其他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4)立遗嘱人意思表示的真实性,是否具有被欺诈、被胁迫、被乘人之危等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形,是否有重大误解的情形;
(5)遗嘱内容的合法性,是否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情形;
(6)见证律师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事项。
4、制作谈话笔录
见证律师应当亲自与立遗嘱人谈话,对谈话的主要情况作好记录,作为见证的依据。对于情况特殊的立遗嘱人,还应做好录音、录像、照相等工作。
见证律师通过与立遗嘱人谈话,可以对立遗嘱人的精神状况进行评估,立遗嘱人是否能够正常交流,能够正确理解谈话、遗嘱文件的内容,是否能够清楚表达其意见。
5、出具律师见证书
见证书内容应包括:
(1)参加见证的立遗嘱人的自然情况和见证律师姓名;
(2)见证事项;
(3)见证过程;
(4)见证的法律和政策依据;
(5)见证结论;
(6)见证律师签字、盖章,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见证书按统一格式制作,每个立遗嘱人各执一份;如立遗嘱人需要,可增发若干份副本。律师事务所应留存两份见证书,连立遗嘱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附卷备查。
6、归档并移交银行保险库
律师见证工作完成后,应立即将有关材料立卷归档,律师事务所和见证律师应当对立遗嘱人的见证事项尽保密义务。
律师事务所将留存见证遗嘱的一份,并及时将一份遗嘱存放到专用的银行保险柜。
综合上面所说的,律师办理遗嘱见证是可以实施的行为,但在办理时一定要签订委托合同,而且在见证的过程中应指明派二到三名律师进行见证,确定与被继承人没有任何的关系,这样才能保障到此遗嘱的有效性,所以,在处理的时候都需要按法律所规定的流程来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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