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先孕引产证明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时间:2023-06-08 04:39:31 370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未婚先孕引产证明办理是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局申请办理,需要的材料是身份证信息、胎儿发育畸形的证明等。未婚先孕抚养费的判决是按照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进行给付。

一、未婚先孕引产证明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未婚先孕引产证明在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局办理,在正规的医院,已婚妇女要引产必须出示引产证明。未婚女子大于18周岁则需要出具引产证明。需要的材料是如果打算引产的话,是需要有你户口所在地的政府出具的引产证明以及你的身份证信息才可以住院引产的。如果是计划外的,政府出具引产证明基本没有什么问题,如果是计划内的妊娠,那么没有至少两家以上的二级医院出具的胎儿发育畸形的证明,政府也是不会开引产证明给你的。如果有相关的证件,才可以去正规医院住院引产,引产本身的风险倒是不大,这个是不用太担心的。主要是有合法的引产手续才可以。

二、未婚先孕抚养费如何判

如果父母有稳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为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如果父母没有稳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为其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未婚先孕怎么上户口

1.男女双方之间属于未婚先孕的情况,可以在孩子出生前到当地的民政局办理结婚证;

2.提供父母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以及孩子的出生证明到父母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请;

3.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用;

4.户口登记机关核实后,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n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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