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抚养权是否可以被家庭主妇争取?
时间:2023-07-01 09:25:11 135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家庭主妇不一定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法律规定父母双方都有抚养、教育孩子的义务,抚养权的归属是以保护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为前提根据双方的经济情况、生活条件和有利于孩子健康生活等因素具体分析判定的。所以最后抚养权会属于谁还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都是由母亲抚养。

交通事故家庭主妇怎么赔付误工费

一、交通事故家庭主妇怎么赔付误工费

1、交通事故,家庭主妇可以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赔付误工费。具体是: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要准备什么材料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明;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门诊病历本;

4、医院住院病历;

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

6、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

7、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

8、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9、关于需要营养的诊断证明;

10、司法鉴定书和鉴定费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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