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购房资格审核流程
1、网上预签
购房人需认真阅读相关限购政策,可先行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二手房个人网上合同登记备案栏目,输入合同文本进行网上预签《存量房买卖合同》,亦可在房产管理部门窗口进行网上预签。
2、资料核查
购房人持规定的资料原件(如下)向窗口接受购房资格核查,领取《受理二手住房购房资格核查回执单》。
3、网上查询结果
可通过市场信息网的二手住房购买资格核查结果查询栏目,输入《核查回执单》编号、购房人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查询购房资格核查结果。
经核查48小时后,到房管局凭回执单领取《结果通知单》,打印并签署已备案的纸质合同,同时打印《承诺书》。
符合条件者才能到房管局打印并签署备案的纸质合同,完销售易手续。
二手房购房资格审核需要的材料
1、购房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或军官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2、婚姻证明。婚姻证明又分为结婚证、未婚证明以及离婚未再婚证明;
3、户口簿;
4、《购房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的原件、复印件。
5、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应提交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2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购房资格审核的有效期
(一)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资格有效期:资格审核通过后,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签订的认购书中约定的认购有效期视同为资格有效期,长不超过15日。二手房(存量房)购房资格有效期:资格核验通过后15日内有效。
(二)有效期内未进行网签,资格核验失效,需重新提交购房资格核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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