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拖走电动车不告知这样的做法是违法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所以如果直接拖走电动车不告知是违法的。
电动车被城管拖走了罚款多少
一、电动车被城管拖走了罚款多少
1、电动车被城管拖走了缴纳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二、交通违法行为的特征具体有哪些
1、行为的危害性。交通违法行为对社会、国家和公民的利益具有危害性;
2、行为的违法性,违反用于管理道路交通的行政法规;
3、行为的情节轻微性,尚不构成犯罪,不需要进行刑事处罚制;
4、行为应受处罚性,应当受处罚的行为,实施处罚的必须是法律授权的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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