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对方有证据不提供的,不可以要求法院调取通话记录。对方当事人所持有的证据,不属于法院调查的范围,当事人不可以申请法院调查,法院也无权进行调查。只有当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才会调查收集。
民事诉讼可以补充证据吗
民事诉讼可以补充证据。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民事诉讼的过程是非常严格的,必须按照要求提供证据。并且证据要真实合法。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八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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