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业是否有权拆除违章建筑?
它没有拆除的权利,只有停止劝阻的权利。如果不听劝阻,可以向规划局报告,由规划局处理。《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六条: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装修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建造建筑物、构筑物;
(二)改变住宅建筑外立面、开门、关门等行为非承重外墙上的窗户;(3)拆除和更换供热管道和设施;(4)拆除和改造燃气管道和设施。
本条所列第一、二项行为,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三项行为,由供热管理单位批准;第十七条物业管理单位按照《住宅室内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实施管理。发现装修者、装修企业有本办法第五条所列行为,或者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本办法第六条所列行为的,或者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造成事实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装修者、装修企业违反《住宅室内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要追究违约责任。第三十九条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住宅建筑内部装修活动中修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或者擅自改变住宅建筑立面的,非承重外墙上的敞开式门窗,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城市规划法和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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