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院内处理程序及时限有何规定
时间:2023-06-02 09:36:21 10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医务科报告,医务科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如实向主管院长报告。

二、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务科应当在12小时内向卫生局医政科报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

(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三)卫生部和省卫生厅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对于科室发生的医疗事故争议,科主任应根据患方的投诉材料,及时负责组织调查,着重查清事实经过,进行科内讨论,填写《医疗纠纷调查表》,并于规定期限内将有关调查分析材料交给医务科。

四、医务科接到当事科室的陈述材料和调查报告后,应当认真分析、调查核实,可以确认事实的,将在规定期限内答复患方。不能确定的,将提交医院医疗事故鉴定小组进行鉴定;提交鉴定的有关材料由医务得负责组织准备,当事科室应予积极配合。

五、院内医疗事故鉴定专家库组成条件:(一)在本院工作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执业道德;(二)担任高级技术职务;(三)能够胜任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根据鉴定工作需要,抽调参加鉴定的人数应为单数。

六、医疗事故鉴定小组讨论并出具鉴定意见后,由医务科向患者或其家属通报和解释。如果患方对答复不满意,可以申请由医学会组织鉴定或行政调解。

七、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科室应与患者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科室保管,并及时报告医务科和护理部协同处理。需要对输液和药物进行检验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到市药检所办理有关检验手续。疑是输血引起不良后果,需要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的,通知市血站派员到场。

八、在医疗事故发生或处理过程中,凡患者或家属借故无理取闹抢夺病历资料、殴打辱骂医务人员、损坏医院财物、扰乱医院正常工作秩序的,应及时报告“110”、保卫科和医务科,由其进行处理。严禁采用一切“私了”手段来处理和解决医疗事故争议。

全文84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服务、医疗诊断、医疗保健、医疗美容、病历书写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与患者之间的纠纷。 对于医疗纠纷的处理,可由医患双方协商进行处理;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处理;可以申请行政调解;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还可...
    更新时间:2024-01-12 17:00:12
查看医疗纠纷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医疗纠纷 最新知识
针对医疗事故院内处理程序及时限有何规定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医疗事故院内处理程序及时限有何规定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