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处罚与行政确认的相互联系主要表现在:行政确认是前提。没有行政确认就不能进行行政法律适用活动,也就无法进行行政裁决和行政处罚。所以,行政确认是行政处罚的依据。但是,处罚并非行政确认的必然结果。
2、行政确认与行政裁决和行政处罚的区别也是很明显的,主要表现在:
①对象不同。行政确认的对象可以是合法行为或事实,也可以是违法行为和事实;可以是有争议的事项,也可以是没有争议的事项。行政处罚的对象则严格限定于行政违法行为。
②内容不同。行政确认的内容是确认法律地位、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行政处罚的内容是对相对方的行政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法律制裁。
③法律效果不同。行政确认不创设权利,不增加义务,对相对方不直接产生约束力和强制执行力(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者除外);行政处罚则可以直接涉及甚至设定、增减、免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当事人必须接受和履行行政处罚确定的内容,否则,会由此产生行政强制执行的法律后果。
相关法律常识:
行政处罚是什么
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款规定的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可以授权具有行政处罚权的直属机构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规定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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