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一、商标的取得符合的条件是什么
注册商标的必要条件:
(一)应当具备法定构成要素。任何能够区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和他人商品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都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2)商标应具有显著特征。
1、标志本身固有的显著特征,如立意新颖、商标设计独特等;
2、通过使用获得显著特征,如使用直接描述商品质量等特征的叙事标志取得显著特征,易于识别,可作为第二意义商标注册。
同时,注册商标不得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或者合法权益。不得与注册或者申请在先的商标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相同或者近似。不得违反《商标法》禁止注册或者使用某些标志的规定。
二、商品的通用名字可否注册成商标
注册商标可以含有商品的通用名字,但是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的标志不能注册为商标。
因为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而仅含有商品通用名称的标志显然不具备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的特征,所以不能注册为商标。
三、子公司能进行商标注册吗
能,以公司名义可以注册商标,注册商标申请人条件如下: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或者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的专用权。商标本身应具备条件:商标应当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来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视觉不能感知的音响、气味等商标不能在我国注册;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商标的显著特征可以通过两种途径获得:一是标志本身固有的显著性特征,如立意新颖、设计独特的商标;二是通过使用获得显著特征,如直接叙述商品质量等特点的叙述性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第二含义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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