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中介合同的特点包括什么?
中介合同的特点包括如下:
1、中介服务合同是提供服务的合同;
2、中介服务合同涵义广泛,形式多样;
3、中介服务合同往往会涉及中介人与委托人以外的第三人;
4、中介服务合同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5、中介服务合同是诺成、不要式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居间合同什么效力
居间合同的效力,分对居间人的效力和对委托人的效力。1、对居间人的效力。(1)居间人必须如实报告义务。(2)居间人损害赔偿责任。(3)居间人自己承担居间费用义务。2、对委托人的效力。(1)委托人支付报酬义务。
三、中介可以告知土地使用年限和权利吗
中介可以告知土地使用年限和权利。若未告知土地使用年限和权利会构成违约。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如实向委托人报告签订合同的事项。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承担赔偿责任。第九百六十四条规定,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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