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流动人口持居住证在南京可享受以下市民待遇:
1、享受法律援助。
2、参加社保;免费职业介绍、就业创业政策咨询和创业指导;提供技能培训信息、劳动争议仲裁;办理务工许可证。
3、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租房。
4、免费进行放环、取环、流产、结扎等计划生育手术和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免费领取避孕药具、孕情环情检查和乳腺癌、宫颈癌早期筛查;免费进行孕前优生咨询与检查。
5、一方为本市户籍地,另一方为流动人口的免费办理婚姻登记。
6、随迁子女在居住地居住满一年并提供相关证明,可统筹安排随迁子女进入公办中小学就读,不收捐资助学费用;
随迁子女与本市户口学生享受免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的政策。到民办学校就读,按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交费。
7、办理机动车牌照、申领驾照;60周岁以上老人办理护照、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省内异地户籍符合条件人员申请普通护照;
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补办居民身份证(目前仅限江苏、安徽户籍人员)。
南京居住证签注材料有哪些?
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根据自身情况提交相关材料:居住在本人所有权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购房合同;居住在非租赁的他人房屋的,提交房主身份证件、房主同意居住说明和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居住在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等。
《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居住证持有人可与当地户籍人口享有同等的包括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平等劳动就业等多项权利,并可逐步享受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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