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统一标准
(一)关于月最低、最高缴费基数标准
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月缴费基数应不低于三明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495元)增幅10%后的60%,即不低于2300元;最高不超过三明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增幅10%后的300%,即不高于11500元。
(二)关于参保人员退休时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足25年及统筹区外转入本市的实际缴费年限不足10年的月补缴标准
参保人员于申报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足25年及统筹区外转入本市实际缴费年限不足10年的月补缴标准为三明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495元)增幅10%后的60%,即230元/月,个人账户不补划。
(三)关于用人单位终止的退休人员预留10年医保金标准
用人单位因宣告破产、撤销、解散及其他原因终止的,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改制、改组时,应按用人单位实际退休人数,以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之和一次性缴纳10年基本医疗保险费。2018年度一次性缴纳10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标准为46135元。(注:以2018年三明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1941元增幅10%后的46135元为基数,费率10%计算,乘以10年。)
城市案例:福州医保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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