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被盗后,谁应该为肇事负责
时间:2023-09-03 21:29:34 307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车辆被盗后谁应该为肇事负责

车辆被盗后应该为肇事负责的人是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在车辆被盗之后,已经不在所有人的支配范围之内,事故责任自然不可归责于车辆所有人。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二、汽车被盗应该怎么处理

1.及时办理报案手续,务必保留事故现场,并在24小时内向公安刑侦部门报案;

2.在案件发生地的市级报刊刊登寻车启事,保存当期报纸;到车辆管理部门开具未破案证明;

3.提供相关材料。保险单正本、出险通知单、损失清单、车钥匙、行驶证及副卡原件、驾驶证复印件、购车原始发票、附加费凭证、登报寻车启事、停车场证明、停车费收据正本、权益转让书、公安报案受理单、公安刑侦部门3个月未破案证明、车辆管理部门封档证明和养路费报停证明;

4.估算损失。在被盗抢3个月之内找回的车辆归被保险人,保险公司按实际修复费用进行赔偿;当全车被盗3个月仍未找回时,保险公司根据条款规定,按车辆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即该车出险当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该车已使用年限的折旧额赔偿,并进行20%的绝对免赔率。

三、交通肇事罪坐牢还要赔偿吗

需要。

判刑不是民事责任部分的免责事由,交通肇事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损害赔偿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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