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报警处理并不意味着需要立即撤销案件。
如果事件涉及到刑事责任范围,那么即使达成私了解决,亦无法达到撤销案件的效果。
然而,倘若并未触及刑事责任界限,只是涉及到民事赔偿问题,则当事人是有权自主选择通过自行和解方式解决的;而若存在涉及的行政处罚事项,同样不会因此撤销案件。
对于那些未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案件,当事人双方可针对民事赔偿部分进行平等、自愿的协商交流,只要彼此达成协议,便可予以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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