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保险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保险合同所涉及的个人资产主要包括保险费、保单红利、退保现金价值、养老金、保险赔款等项目。然而,这些保险合同相关个人财产是否归入婚后共有财产,还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除非保险合同或者夫妻双方有特别约定,绝大多数情况下,保险费、保单收益、现金价值、养老金都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中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那么,上述“(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指的是哪些财产呢?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不同的险种获取保险金的方式也不相同,如果想知道如何判断保险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可以通过险种的不同来具体分析。假如是投资收益类的保险,如果受益人为非投保人的情况下,一般认为是个人财产;如果受益人为投保人本人的话,需结合保费来源具体分析。如果是人身性质类的保险,原则上是被认为个人财产,但是具体的定性归属还需结合险种具体分析,而且对于保费支出是否来自共同财产的相关问题也会影响到财产性质的划分。而对于医疗保险金来说,医疗保险金是因疾病而获得的医疗费补偿的保险金,一般情况是认定为个人财产的,而不是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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