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时间:2023-06-04 14:04:05 8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1、回避。

2、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3、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二、当事人的诉讼义务:

执行生效判决。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庭前准备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第一百三十九条当事人庭审权利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一百五十五条生效裁判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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