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治安管理法规中拘留所和看守所的用途及规定。拘留所用于羁押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罪犯,期限最长为十五天。看守所根据刑事诉讼法规设置,羁押对象为涉嫌犯罪被拘留、逮捕的现行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已决犯。对尚未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的时间一般为七天,有法定事由的,可以延长到三十七天。对已经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没有变更强制措施,羁押期限是刑事诉讼全过程。
依据治安管理法规设立的拘留所用于羁押两种不同类型的罪犯。第一种是因违反治安管理法规而被公安机关决定行政拘留的人,第二种是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或刑事诉讼中因违反法庭纪律而被人民法院决定司法拘留的人。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的期限最长为十五天,合并执行的,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天。看守所是根据刑事诉讼法规设置的羁押场所,羁押的对象是因涉嫌犯罪而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现行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已决犯。对尚未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的时间一般为七天,有法定事由的,可以延长到三十七天。对已经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没有变更强制措施,羁押期限是刑事诉讼全过程。
拘 留 所 与 看 守 所 的 羁 押 对 象 有 什 么 区 别 ?
拘留所和看守所是两种不同的监狱类型,它们羁押的对象也有所不同。拘留所羁押的对象是治安拘留的人以及法院决定司法拘留的人,拘留时间不得超过十五天。如果同时触犯了多项法规,并罚后拘留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天。而看守所羁押的对象是依法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三个月以下的已决犯。对尚未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的时间一般为七天,有法定事由的,可以延长到三十七天。
因此,拘留所和看守所的羁押对象、拘留时间以及管理机关都存在明显的差异。在选择羁押对象时,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决定。
拘留所和看守所是两种不同的监狱类型,它们在羁押对象、拘留时间和管理机关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选择羁押对象时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决定,以保证司法公正和公正的监狱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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