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漳州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受理条件有哪些
a)应当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申请再注册;
b)到指定医疗机构(区妇幼保健院或江南医院)取得健康检查合格证明。
c)申报实行实名叫号办理,需携带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委托办理的,应提交委托代理证明并附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对)。
二:漳州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的办理流程
申请与受理:根据《福建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窗口经办人对申请资料的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对,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给予办理。
审查与决定:决定书的形式: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和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书。
三:漳州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的设定依据
1.《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6号)第九条国家实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第十六条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为5年。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申请再注册。
2.《福建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申请再注册。因中止执业活动满2年需要重新执业的,按再注册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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