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孩子由一方抚养,另一方应付多少抚养费
另一方应支付的抚养费标准不是固定的,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才能准确分析,一般按照工资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二、离婚后请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是否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请求对方支付抚养费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三、抚养费纠纷上诉后法院怎么处理?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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