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离婚损害赔偿证据的方法如下:
1、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或口头陈述;
2、村居委会或者过错方所在单位出具的与他人同居或者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的证明;
3、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与他人结婚证明;
4、医院出具的证明被诊断为家庭暴力或者有关机关出具的伤害鉴定书;
5、人民法院作出的构成虐待罪、遗弃罪或者其他关于家庭暴力犯罪的刑事判决书;
6、邻居的证词;
7、能够证明一方有过错事实或行为的照片;
8、司法行政、执法机关的有关记录等。
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起诉离婚起诉离婚请求赔偿有主体要求和客观情形的限制。主体必须无过错方,即过错一方不能起诉离婚请求赔偿。客观情形即对方具备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中的一种或多种情形。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无过错方起诉离婚时才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一般离婚的时候要求对方作出损害赔偿,都是给予对方在婚姻关系期间有法定过错情形,并且夫妻是因此导致感情破裂,从而解除婚姻关系的。若是离婚经济补偿的话,并不要求因为一方的法定过错情形而导致夫妻离婚。通常是一方在婚内照顾家庭和老人、孩子付出了较多义务。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经济补偿与离婚损害赔偿其实是不一样的,但是无论如何,只要是一方符合法定的情形的,都是可以根据法定的程序来申请的,此时需要注意的是,在申请经济补偿或者是经济赔偿的时候,要及时的收集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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