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养关系解除需要什么手续
领养关系解除需要的手续是当事人到民政部门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收养关系证明等材料,依法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解除领养关系的情形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解除收养关系后是否需要承担赡养义务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事实上,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在形成了收养关系之后,特别是养父母,并没有随时随意解除收养关系的这种权利。而解除收养关系也并不意味着就必须要分割财产,养子女请求分割财产的,只能是该财产属于养子女和养父母共有的这一部分,既然是共有财产,那养父母和养子女自然可以均等分割。
三、解除收养关系调解书有效吗
解除收养关系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解除收养关系,人民法院在制作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没有签收或者拒绝签字的没有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n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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