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对责任有异议的,15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议。
2.无异议的,10日内向交警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需要什么材料?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民警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如果对交通事故责任定书中责任认定的比例、承担等问题有异议,可以向上一级进行申请复核。也就是本文所述的问题,交通事故责任的复核问题。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内30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三,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复核原则上采用书面审核的方式。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部门认为有必要,可以召集当事人到场,听取当事人各方的意见。故如果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复核,需要拿书面的复核申请,当时出具的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及当事人的身份证等情况,去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
二、怎样推翻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或有异议,可在接到认定书三日内向上级公安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复核内容写清复核请求及理由和主要证据。复核以一次为限。如果当事人确实有证据证明办案交警程序违法,也可以通过纪检、监察、公安督察等正常渠道进行情况反映,要求重新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三、怎么申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议
申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议的方式为: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撤销的决定。
全文76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