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婚后没有共同生活离婚彩礼可以全退吗
双方已履行婚姻登记而未实际同居者,有权索回彩礼。
关于彩礼返还的规定如下:若在婚后未进行婚姻登记或虽登记却未能正常的共同生活,亦或是婚前送出彩礼使得付款人产生经济压力,此类情况均可向法院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因给付方犯错导致婚约解除彩礼要全退吗
由于男方在婚姻关系中犯下严重错误,从而导致婚约被迫解除。
在此情况下,原则上女方并不需要全额退回男方所支付的彩礼钱款。
但是否应该退换彩礼,还需考虑以下几种特殊情况:首先是男女双方虽然已经完成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却未能真正意义上地共度时光;其次是男女双方尽管履行了法定的结婚程序,但婚后实际生活中并没有真正共同生活过;最后是男方在婚前向女方支付了大笔款项,这使得男方在经济上陷入了困境。
在以上三种情况下,女方都有义务将彩礼退还给男方。
只有当出现上述第二和第三种情况时,女方才有必要在离婚之后再行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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