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三年内,该参保人发生的门诊,急诊,住院,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现金支付,经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每年报销一次。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以欺骗,胁迫等手段重复开药,超量开药的。
3.转卖医疗保险基金报销的药品谋取不当利益的。
4.将本人的社会保障卡转借给他人使用,或者使用他人社会保障卡并发生医疗费用的。
5.冒名住院骗取医疗保险基金。
这些情形社保卡不报销
1.异地就医不管。
2.住院最高赔付15天。
3.意外不管,包括交通意外。
4.第三者责任不管。
5.住院费1500元以内不管。
6.60岁前身故只给四千丧葬费。
7.丙类药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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