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财产分割标准: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离婚财产分割标准有哪些
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标准一般是夫妻平等均分,财产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属于男女双方的共有财产才能分割。人民法院在判决时,会对无过错方适当倾斜,对过错方少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九条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全文42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