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未签劳动合同离职后主张二倍工资赔偿
当用人单位超越法定规定的期限仍未能与劳动者达成劳动合同协议时,待该劳动者离职之后,有权请求用人单位给予相应的双倍工资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实际使用劳动者之日起,若超过一个月但不足一年尚未与劳动者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则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作为赔偿。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本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没有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那么从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也需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作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离职工资怎么结算
当劳动合同期限即将届满之时,无论是作为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若其中一方表达出不愿意再续约的意愿,那么用人单位有责任一次性的全额结算并支付所有未支付的工资给对方。
而若由用人单位首先发起不再续签决定的情况下,有关部门亦应当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向劳动者提供相应的经济补偿。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明文规定,任何一方在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时候,用人单位都必须在这个关键时刻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所有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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