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死亡土地是否应由另一方继承
时间:2023-04-04 16:22:52 19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如果配偶死亡,土地一般不能由另一方继承,因为能够继承的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任何组织或个人只能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而不能继承土地所有权。

一、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否可以继承

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可以继承。因为集体土地是集体组织的,个人有使用权但无所有权。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只能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不可能取得所有权,所以也就不存在所有权的继承问题。但是土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吗?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

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对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理由在于,其他方式的承包通常是以承包人个人的名义而非农户进行的承包,因此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自然可以继承。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物权,根据《民法典》规定,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土地承包经营权系用益物权,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的规定。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所谓用益物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并非拥有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只能由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行使所有权。

三、继承权是指什么权利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权的特征如下:

1、继承权是自然人基于某种身份关系享有的权利;

2、继承权是依照法律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享有的权利;

3、继承权的标的是遗产;

4、继承权是继承人死亡时可行使的权利的效力;

5、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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