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合同。租房合同协议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位置、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费、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比如承租一方在租赁期间对房屋进行装修所形成的添附,在双方解除合同时对所形成的添附的处理约定等。另外,考虑到实际情况,如果房屋有可能被征收,还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一、签订租赁合同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签订租赁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双方的情况,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和地址应在合同中注明;
2、房屋的具体情况,说明房屋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个房间的道路;住房面积;住房装修,简要说明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卫生间装修;配备设施设备;
3、房屋用途,房屋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家庭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其他人共同居住;房屋是只能用于居住,还是可以用于办公室等其他用途;
4、租赁期限在合同中约定。在此期间,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房屋,承租人不得放弃房屋出租其他房屋。到期后,承租人将房屋退还给出租人。如承租人想继续租房,应提前通知出租人;
5、房屋及支付方式。房屋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租金;
6、房屋状况变化。承租人应爱护房屋和各种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改造、扩建或增加;
7、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考虑可能的违规行为,并在合同中约定相应的解决方案。
二、房屋拆迁对承租人如何补偿?
房屋拆迁对承租人怎么补偿,应当以租房合同的约定为准。一般承租人是无法获得拆迁补偿的。出租人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了,房屋如在租赁期间拆迁,会给予承租人适当补偿,那么承租人能获得补偿。
根据《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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