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购买保险时就是以非营运车的名义进行登记的,又能够证明车子是自用的性质,保险公司是应该按照保险条款进行赔付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的名称,与车辆的户头要相一致,即能证明是自用车辆拉运自己的货物,方能够得到保险公司赔付。如果所拉货车是营运的,出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会赔付。
非营运车超载的怎么处罚
非营运车超载的处罚如下:
1、非营运车超越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50%的,一次扣3分,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2、非营运车超越核定人数50%以上,未达100%的,一次扣6分,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3、非营运车超越核定人数100%以上的,一次扣12分,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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